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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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重要公告,旨在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食品行业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公告指出,为方便消费者查找和识读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企业应当在预包装食品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相关信息。对于多层包装的预包装食品,其外层包装上也应当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消费者快速获取所需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清晰或标注位置隐蔽而导致的误解或误购。

此外,公告还鼓励食品企业采用易于查找、描述准确、清晰明显的方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例如,可以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进行标注,并确保该位置明显、易于寻找。同时,食品企业还应使用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进行标注,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轻松识别和理解。

为了保障标注内容的持久性和清晰度,公告还强调了改进喷码、打印等技术和设备的重要性。食品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喷码和打印技术,确保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不易磨损、脱落或模糊,以便消费者能够长期查看和识别。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还特别关注了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情况。对于这类产品,公告要求食品企业在外包装上以先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者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这将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掌握产品的整体保质期情况,避免食品过期带来的安全风险。

同时,对于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公告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食品企业需要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并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生产和分装情况,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此次公告的发布旨在引导食品企业规范标注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信息,提升食品行业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同时,也将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品信息,保障自身权益。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也应留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信息,确保购买到安全、合规的产品。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市场监管总局的这份公告将有力推动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工作,提升食品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消费者满意度。我们期待在未来看到更多企业积极响应号召,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清晰、准确、便捷的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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